EB-3 勞工移民 (非技術勞工類別)

美國自從疫情後,勞工缺乏,異常嚴重, 因此美國很多非常需要勞工的產業在無法從美國境內招募足夠的勞工情況下,只好向美國境外招募勞工, 根據美國移民法第三優先(EB-3)職業移民非技術移民類別規定, 雇主可為境外勞工辦理移民,為雇主工作。

  • 一定要有雇主, 提供非臨時或季節性的工作機會
  • 必須從事美國雇主無法在美國招募到合格工人的工作
  • 必須滿足勞工申請指定的任何其他要求條件
  • 申請不保證成功 申請過程中, 由勞工部和移民局審核認定是否該申請確實是美國缺乏的勞工並且雇主有足夠的財力聘雇該勞工
  • 必須有意願為其擔保移民的雇主工作最少 1 年以上 , 滿 1年後才可更換工作
  • 時程 : 約2~4年可取得綠卡(在沒排期情況下)

EB-3 流程

申請條件

可隨行家屬成員 : 申請人配偶和 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一人申請 , 全家獲綠卡)

EB-3 流程

申請流程

由雇主提交勞工證申請 , 勞工部審核批准取得勞工卡後 , 再辦理綠卡申請 , 主申請人取得美國移民簽證,移民美國後 , 必須為擔保其移民的雇主工作最少 1 年

1

準備文件

1.評估申請資格

2.收齊文件

2

聯邦勞工部

1.遞交聯邦勞工部取得勞工部批函

2.LC certification

3

美國移民局USCIS

1.向美國移民局USCIS遞交移民申請(I-140),可另外付費申請加速處理(Premium Processing)

2.取得I-140 移民申請批函

4

移民簽證辦理流程

1.I-140批准後,由國家簽證中心(NVC)開始辦理移民簽證,填寫DS260 個人資料表, 並提供個人相關文件

2.提供無罪紀錄證明。

3.以上辦理完畢後,領事館發出面試和體檢通知。

5

永久綠卡

1.面試通過,收到移民簽證

2.登陸美國,領取永久綠卡

3.赴美就職,開始為雇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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